各有關高等學校:
現(xiàn)將教育部人事司《關于2009年度長江學者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9〕18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有關高校根據(jù)《長江學者聘任辦法》,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開展2009年度長江學者設崗、招聘、申報的工作。
請申報高校按文件要求將書面材料(教育部長江學者申報系統(tǒng)軟件自動生成打印)于2009年8月1日前報送市教委人事處,由市教委組織專家評審并經市教委領導審核同意后上報教育部(新申報高校賬號、密碼等可向教育部人事司申請)。
附件:教育部人事司《關于2009年度長江學者招聘有關工
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
關于2009年度長江學者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人司〔2009〕188號
上海市教委:
根據(jù)《長江學者聘任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09年度長江學者設崗、招聘、申報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崗、招聘要求
1.各有關高校應按照《聘任辦法》中有關長江學者崗位設置的原則和條件,從學校發(fā)展戰(zhàn)略目標、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科研基地和學科建設規(guī)劃的需要出發(fā),具體確定長江學者招聘崗位,并明確每個崗位重點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務。實施“985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長江學者崗位設置與“985”創(chuàng)新平臺和科研基地建設的緊密結合。已批準籌建國家實驗室的高校,要優(yōu)先保證國家實驗室建設的需要,用于國家實驗
室的名額不低于3個。
2.各有關高校要認真按照《聘任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招聘遴選程序,嚴把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候選人的質量條件。各高校推薦人選最終受聘情況將作為下年度分配申報名額的重要參考。對于學校組織的同行專家委員會中的校外專家和院士數(shù)量由高校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3.高校要著眼于優(yōu)秀人才總量的增長,積極采取措施,通過直接招聘、師生傳承、學術交流、專家推薦等多種渠道,下大力氣從海外招聘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今年各高校推薦的特聘教授人選中,直接從海外招聘和近三年回國的特聘教授人選原則上不少于一半。對于引進海外人選較多的高校,教育部將在申報名額上給予適當支持。
4.各高校在人選推薦中,要根據(jù)《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fā)展綱要》,優(yōu)先考慮國家重點發(fā)展的關鍵和重點領域。在遴選候選人時要注意區(qū)別不同學科的特點,特別是對從事工程技術科學的候選人,要避免過于考察論文的傾向,著重考察其解決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問題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貢獻。
5.高校要嚴格掌握長江學者候選人的年齡要求,以2009年1月1日為截止時間,對于特聘教授,原則上自然科學類人選不超過45周歲,人文社會科學類人選不超過50周歲,對于直接從海外應聘的高層次人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略做放寬。對于講座教授,除了個別學術成就特別突出的學者外,自然科學一般不超過55歲,人文社會科學一般不超過60歲。
6.高校在遴選申報長江學者候選人時,必須嚴格掌握人選是否具備規(guī)定的到崗工作時間要求。特聘教授候選人每年實際到崗時間必須保證在9個月以上,講座教授候選人必須保證每年能在國內受聘高校工作2個月以上。候選人不能承諾達到此要求的,學校不得推薦。
7.在高校之間招聘長江學者候選人,申報學校需在上報前函告候選人所在高校,同時將有關文件抄送我司。為穩(wěn)定西部和東北地區(qū)優(yōu)秀人才,東、中部地區(qū)高校不要到西部或東北地區(qū)高校招聘特聘教授。西部、東北地區(qū)相關高校在努力引進海外優(yōu)秀人才的同時,要積極把具備條件的優(yōu)秀人才推薦出來。
8.高校上報的推薦材料,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做好保密技術處理,所在高校保密負責單位要審查把關。學校應在報送申報材料的正式公文說明對本校報送的所有申報材料進行了保密處理。
9.對于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候選人,在上報時學校黨委應研究提出正式意見,嚴格掌握人選的政治標準。
二、申報程序及名額
省屬高校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歸口向教育部申報,申報高校原則上應為211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共同重點支持高校和具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高校。對于曾經入選所在省實施的最高層次人才計劃的優(yōu)秀人選應予優(yōu)先推薦。教育部直屬高校及有關部門所屬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報。
經研究,你省(校)2009年度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的申報名額共為 2 個。為保證最終上報的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候選人數(shù)量總體平衡,使特聘教授、講座教授都有較充分的遴選余地,名額在4個以上地區(qū)或高校,推薦的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候選人應大體上保持平衡。名額較少的地區(qū)或高校,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名額可打通使用。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分為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兩類。
(一)書面材料
1.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有關高校向教育部報送長江學者候選人的正式文件。
2.每位長江學者候選人推薦表10份(需雙面打印,其中一份為原件)。推薦表必須由申報軟件自動打印生成且與網上上傳的電子版本完全一致,不得對其內容做另行改動。
3.每位長江學者附件材料一份(裝訂成一冊,需雙面印刷)。附件材料包括:
⑴ 附件材料目錄(須標注頁碼);
⑵ 推薦表中列舉的所有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復印件;
⑶ 5篇重要創(chuàng)新性論文的全文復印件,以及推薦表中列舉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錄和論文首頁復印件;
⑷ 推薦表中列舉的SCI、EI、SSCI、CSSCI收錄以及論文他引情況的證明(只需提供論文收錄及引用檢索報告,無需提供詳細檢索結果或列表);
⑸ 在國外任職或在國內擔任重要職務的任職證明;
⑹ 在國際學術會議上擔任職務的證明以及作大會報告、特邀報告的邀請信或通知復印件。
4.長江學者候選人學科領域分組表。請根據(jù)長江學者項目學科領域分組目錄填寫。
5.特聘教授推薦人選如為高?,F(xiàn)職校級領導或相當于高校校級領導職務,必須在推薦的同時由候選人所任職單位黨委征得其上級干部主管部門同意,如其聘任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級領導職務。申報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時對此要予以說明。
6.高校黨委對人文社會科學候選人的書面意見。
7.如從外校招聘長江學者候選人,須抄送函告候選人所在高校的有關文件。
(二)電子材料
電子材料須通過長江學者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上傳,具體包括:
1. 長江學者候選人推薦表電子版(長江學者申報軟件生成的word文檔)。
2. 長江學者候選人部分附件材料的電子版(1個pdf格式文件,所占磁盤空間應在10M以內),包括:
⑴ 附件材料目錄(須標注頁碼);
⑵ 候選人在國外工作的任職證明;
⑶ 推薦表中列舉的重要科研項目的資助證明;
⑷ 所獲重要獎項或專利的證明;
⑸ 5篇重要創(chuàng)新性論文的全文及其刊載雜志封面;
⑹ 推薦表中列舉的SCI、EI、SSCI、CSSCI收錄以及論文他引情況的證明。
長江學者申報軟件、分組表及其他有關信息請通過www.cksp.edu.cn或www.changjiang.edu.cn下載。
四、時間安排
請務必于2009年8月28日前將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候選人有關書面材料報教育部人事司,同時將電子材料通過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上傳。
特此通知。
聯(lián) 系 人:田輝、欒宗濤
電 話:010-66096573、66097659
傳 真:010-66096573
電子郵件:cksp@moe.edu.cn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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