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發(fā)《關于2006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立項的通知》(教技函[2006]30號),同意我省廈門大學申報的“電化學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師范大學申報的“工業(yè)微生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州大學申報的“場致發(fā)射顯示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立項建設。這是我省高校首次獲準建設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項目。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國家創(chuàng)新體系(大學)的技術創(chuàng)新基地,是“985工程”和“211工程”科技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部要求,工程中心在建設過程中,要圍繞行業(yè)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fā),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宗旨,探索切實可行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及量化的考核目標,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做出應有的貢獻。工程中心的建設期為二年,建設任務完成后再申請驗收。通過驗收的工程中心,教育部將正式授牌。對于優(yōu)秀的工程中心,教育部將擇優(yōu)推薦建設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國家工程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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