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沈佳)湖北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7日披露,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lián)合發(fā)文,規(guī)范自主招生院校收費行為,出臺我省高校自主招生考試收費政策。
高校自主招生考試費分為筆試和面試收費,其中:筆試收費對象為經自主招生院校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每人次最高不得超過150元;面試收費對象為通過筆試且成績合格具有面試資格的考生或只需進行面試的考生,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最高不得超過120元。對未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不得收取面試費。
除按上述規(guī)定收費外,各自主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增設本通知規(guī)定之外的自主招生收費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各高校收取的考試費,要全部用于自主招生考試工作中命題、制卷、考場租賃、監(jiān)考、閱卷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上述收費標準從明年春季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開始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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