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市教委考試院有關文件規(guī)定,2004年起我院被列為31所獨立招生的院校之一,參照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體育類本科專業(yè)招生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專業(yè)文科257分、理科233分”,我院藝術類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我院文化課分數標準
1、上海卷文科:225分; 上海卷理科:205分;
2、全國卷文科:268分; 全國卷理科:245分;
3、廣東卷文科:214分; 廣東卷理科:195分。
注:(1)音樂學專業(yè)方向文化課分數標準
全國卷文科:400分; 上海卷文科:336分。
(2)錄音藝術專業(yè)(音樂設計與制作)的專業(yè)加試成績和文化統(tǒng)考成績各以90%和10%的辦法折算總分。
折算總分 = ( | 專業(yè)成績 | ×90% + | 高考文化成績 | ×10%)×1000 |
專業(yè)滿分 | 高考文化滿分 |
折算總分 = ( | 專業(yè)成績 | ×80% + | 高考文化成績 | ×20%)×1000 |
專業(yè)滿分 | 高考文化滿分 |
音樂學專業(yè)方向:70分;
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60分;
其他專業(yè):50分。
注:英語以折算滿分150分為劃定基準。
三、江蘇省成績折算辦法
將6門學業(yè)水平測試相應等級的中間值成績中,取4門中間值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除以4乘以1.5乘以2,所得分數加上折算后的語、數、外3門成績(以滿分150分為折算基準),作為考生最終成績。高考文化課分數標準同全國卷文、理科分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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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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