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的要求,做好我校2009年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校全稱:漳州師范學院 院校代碼:10402
第二條:學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qū)縣前直街36號
第三條:辦學性質、層次:公辦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四條:學校概況:
漳州師范學院是1986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復辦的全日制省屬本科師范院校,前身是創(chuàng)辦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師范學院。學校座落在魚米花果之鄉(xiāng)、歷史文化名城、閩南沿海開放城市——漳州市。交通便利,環(huán)境優(yōu)美。2000年我校以優(yōu)異的成績首批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03年順利通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九次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整體條件評估,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8年以優(yōu)秀的成績通過了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水平評估。2009年通過專家評審增列為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單位。
學校校園面積1731畝,校舍建筑面積51萬平方米。全校擁有紙質圖書138萬冊,電子書刊129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額11983萬元。現有高級職稱教師414人,博士108人、碩士423人。學?,F設有中國語言文學系、新聞傳播系、外國語言文學系、政治法律系、歷史與社會學系、數學與信息科學系、物理與電子信息工程系、化學與環(huán)境科學系、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系、教育科學與技術系、體育系、藝術系、管理科學系、經濟學系、生物科學與技術系、成人教育學院等16個教學單位。學?,F有50個全日制本科專業(yè)和12個碩士點,全日制本科生面向全國17個省份招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近2萬人。
目前,學校正全面實施“十一五”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堅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以教育創(chuàng)新為指導,以內涵發(fā)展為主題,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努力把我校建設成一所以培養(yǎng)本科層次應用型人才為主、以教師教育為主要特色、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師范大學。
第五條:專業(yè)招生計劃及各專業(yè)相關要求:
1、2009年我校招生計劃均經教育部核準,具體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由各?。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同時也會在我校校園網招生信息網頁上公布。
招收本科專業(yè)有: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廣播電視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廣告學、英語、日語、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與行政學、法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統(tǒng)計學、歷史學、人文教育、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旅游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音樂學、美術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化學、環(huán)境科學、科學教育、應用化學、園藝、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園林、體育教育、社會體育。
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為5000名。面向福建、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山東、遼寧、浙江、吉林、安徽、四川、廣西、山西、黑龍江、貴州、甘肅等17個省份招生。
2、各專業(yè)外語語種要求均為英語。
3、報考師范類考生請注意:根據《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guī)定,申請教師資格時,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4、凡報考外語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統(tǒng)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合格者方能填報外語專業(yè)志愿。
5、根據閩招辦[2006]普5號文件報考體育類專業(yè)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6、各專業(yè)考生體檢錄取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錄取原則:
1、成立以校長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嚴格執(zhí)行以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投訴渠道公開和重大違規(guī)事件處理結果公開等“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
2、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辦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項由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決定的原則。 3、對各省文理科專業(yè)考生: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即對各省級招辦同一批投檔的考生按投檔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yè)志愿的先后次序進行錄取,并安排專業(yè)。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退檔處理。遇到投檔分相同的考生,根據《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與錄取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科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順序排列;理科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順序排列。
4、體育教育專業(yè)(師范類):
面向福建省招生
①根據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yōu)先錄取計劃數的40%(專業(yè)成績出現同分時依次按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
?、谄溆?0%的計劃數根據剩余投檔生源中文、理科的比例確定相應的錄取人數,分別按文、理科的文化成績和專業(yè)成績相加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偡殖霈F同分時依次按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
面向山東、湖南、湖北、江西、遼寧、河南、安徽等省招生
專業(yè)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專業(yè)考試合格線、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體育類專業(yè)本科文考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在專業(yè)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依次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考生。
5、社會體育專業(yè)(非師范類,面向福建省招生):專業(yè)考試成績達到福建省省定專業(yè)考試合格線、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體育類專業(yè)本科文考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在專業(yè)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依次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考生。
6、音樂學、美術學專業(yè)(師范類,面向福建省招生):
?、俑鶕I(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yōu)先錄取計劃數的20%(專業(yè)成績出現同分時依次按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
?、谄溆?0%的計劃數根據剩余投檔生源中文、理科的比例確定相應的錄取人數,分別按文、理科的文化成績和專業(yè)成績相加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偡殖霈F同分時依次按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P>
7、音樂學、美術學專業(yè)(非師范類,面向福建、湖南、山東省招生):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我校承認省統(tǒng)考成績的省份考生專業(yè)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我校設??嫉氖》菘忌鷮I(yè)成績在所在省統(tǒng)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還需達到我校劃定的??紝I(yè)合格線,且被所在省市高招辦投檔進我校的基礎上,按藝術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在藝術專業(yè)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依次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英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考生。
8、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fā)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條:“獎、貸、助、補、減”學生資助體系
1、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yè)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蔡學奇獎學金、正大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戶籍所在的縣(市、區(qū))辦理和發(fā)放的貸款,主要用于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貸款學生憑有效證件和經辦銀行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該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貸款人,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3、“減、免、緩”交學費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減、免、緩”交學費。
4、特困補助。學校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提供臨時補助。
5、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校勤工助學???,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八條: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yè)(四年制):3600元/年·生
音樂學本科專業(yè)(四年制):7200元/年·生
美術學本科專業(yè)(四年制):7200元/年·生
2、住宿費標準:東區(qū)學生公寓1080元/年·生
瑞京標準學生公寓1150元/年·生
瑞京套房學生公寓1030元/年·生
達理標準學生公寓1200元/年·生
達理普通學生公寓950元/年·生
第九條:學生一律都在校本部學習(學校位于漳州市中心城區(qū))。
第十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將頒發(fā)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頒發(fā)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漳州師范學院;符合漳州師范學院學位授予規(guī)定的,由漳州師范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聯系方式:學校網址:http://www.fjzs.edu.cn
郵編:363000
咨詢電話:0596-2597633 2529991
傳真:0596-2597633
E-mail: syzsb@fjzs.edu.cn
投訴電話:0596--25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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