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普通高校,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為了進一步深化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改革、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為全國和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選拔、培養(yǎng)高水平運動員,促進學校體育工作,根據教育部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有關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及招生項目
經教育部批準的全國235所(其中我省17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資格。省內17 所招生高校和招生項目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1 9 8 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向高校申請報名參加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從高中入學年度9月1日起至畢業(yè)年度4月15日止)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各招生高??稍谏鲜鰣竺麠l件的基礎上提出本校報考要求,考生還須符合本人所報高校的相關招生規(guī)定。考生參加測試的項目須與獲得報名資格的項目一致,否則測試成績不予認可。
三、報考資格審核辦法
1.交驗材料
考生在2007年11月1日至2日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同時填寫《江蘇省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審核表》(見附件二),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注冊證、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并交納資格審核費10元(專項測試費到招生高校測試時按標準繳納)。
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表須經所在中學或單位的責任教師(教練員)簽字確認后,報分管校長或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考生材料由所在中學初審后,統(tǒng)一報至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
2.資格審核
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須指定專人,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后將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附在資格審核表后)。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的資格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以省轄市為單位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將審核表(連同考生電子數(shù)據、照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報名、測試與成績認定
經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復核報考資格,并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jseea.cn)或江蘇招生網(www.jszs.net)上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照有關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
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按如下辦法進行:經省內高校確認的田徑、游泳項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聯(lián)合測試,其它項目由高校單獨測試或聯(lián)合測試。田徑、游泳聯(lián)合測試時間為2008年4月11-12日,其它項目測試工作須在4月12日前完成。
1. 招生高校要根據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本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選拔人數(shù),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和辦法,錄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簡章應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
2.高校須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并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fā))的要求,制定詳細的測試方案,負責測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高校測試方案須在測試工作開始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3.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按照相關招生高校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直接到招生高校報到,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測試費用,并參加專項測試。招生高校負責再次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應退還考生,復印件由招生高校留存。
4.招生高??稍诮浭〗逃荚囋簣竺Y格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中,對符合本校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并綜合考生的證書等級、測試表現(xiàn)和發(fā)展?jié)摿Υ_定考生的測試結論。我省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的測試結論分為“優(yōu)秀”(相當于一級及以上運動員)、“合格”(相當于二級運動員)及“不合格”幾類。
5.招生高校須于4月15日前按照《江蘇省2008年高
水平運動員合格考生信息數(shù)據庫結構》(見附件三)向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上報確定入選的合格考生信息。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或江蘇招生網等形式對所有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6.有關高校在外省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五、錄取工作
高校確定入選的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應在高考報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考統(tǒng)考和學業(yè)水平測試,并填報高校志愿,方可享受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政策;達到優(yōu)秀 (相當于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可申請參加擬報考招生高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并填報該校志愿;如其不作為優(yōu)秀等級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普通高校,則還須參加普通高考統(tǒng)考和學業(yè)水平測試。招生高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人數(shù)須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以內。招生高校應按以下標準擇優(yōu)錄?。?/P>
1.高水平運動員為普通類考生,須按普通類考生的科目要求參加學業(yè)水平測試,但對其等級要求參照體育類考生執(zhí)行,即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2.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且文化統(tǒng)考成績達到我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對少數(shù)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招生高校組隊需要、確有培養(yǎng)前途且文化統(tǒng)考成績達到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60%的考生,由招生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shù)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shù)的30%。
3.達到優(yōu)秀 (相當于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且通過招生高校組織的文化單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該類考生經招生高校全面考核后,認為能夠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教學任務且確屬組隊需要的,由招生高校決定錄取。享受該政策的一級運動員的錄取人數(shù)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shù)的20%。為不斷提高運動員的文化素質,確保教學質量,對該類考生的文化單考標準將逐年提高要求。
4.未經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不予投檔,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運動員有關政策錄取。
六、加強領導和管理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是對特殊人才的選拔,社會關注
度高、政策性強。省招委、省教育廳負責對全省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專項測試工作由相關高校組織實施,各高校須予以高度重視,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各相關高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2008年新高考模式下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1.高校須根據測試工作需要,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由分管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并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等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的測試職能機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專家評審委員會和主要職能機構的人員名單、職務(職稱)和有關聯(lián)系方式,須包含在測試方案中于測試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考委的遴選要經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按照嚴格的程序進行。要根據項目特點和人員情況,實行校內選拔和校外聘請相結合,且校外考委一般占50%左右。招生高校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考委和考生在測試期間的管理。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要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加強監(jiān)督。在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期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部門將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對測試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嚴禁各高校擅自降低錄取標準、擴大規(guī)模、增加項目錄取考生。嚴禁以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形式錄取未經公示的考生。對在組織體育專項測試中出現(xiàn)重大疏漏、舞弊行為或違反規(guī)定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高等學校,一經查實,將提請教育部取消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資格,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并在全國范圍內通報批評。對在體育專項測試中被認定為違規(guī)的考生,高校須將其違規(guī)事實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將取消其當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并將其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請各省市、縣(市、區(qū))招辦速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本行政區(qū)域內有關中學。
附件:一、江蘇省2008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高校名單及招生項目
二、江蘇省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審核表(略)
三、江蘇省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合格考生成績數(shù)據庫結構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序號 |
高校名稱 |
類別 |
項目名稱 |
1 |
東南大學 |
部屬 |
田徑、游泳、排球、籃球、定向、乒乓球、射擊 |
2 |
河海大學 |
部屬 |
足球、田徑、健美操、乒乓球 |
3 |
南京大學 |
部屬 |
田徑、排球、籃球、足球、游泳 |
4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部屬 |
田徑、籃球、游泳、網球、定向越野 |
5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部屬 |
田徑、籃球、乒乓球、足球 |
6 |
蘇州大學 |
省屬 |
田徑、游泳 |
7 |
南京財經大學 |
省屬 |
田徑、籃球、羽毛球 |
8 |
南京理工大學 |
部屬 |
田徑、游泳、籃球、足球、跆拳道 |
9 |
揚州大學 |
省屬 |
田徑、乒乓球 |
10 |
南京郵電大學 |
省屬 |
籃球、足球、圍棋 |
11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省屬 |
排球、乒乓球、跆拳道 |
12 |
徐州師范大學 |
省屬 |
田徑、足球 |
13 |
中國藥科大學 |
部屬 |
武術、健美操、排球 |
14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部屬 |
排球、田徑 |
15 |
江蘇大學 |
省屬 |
排球、足球 |
16 |
南京師范大學 |
省屬 |
田徑、網球 |
17 |
南京工業(yè)大學 |
省屬 |
棒壘球、田徑、籃球 |
1.本表已包含《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表》表二的有關內容,考生無需另行填寫表二。等級證書、注冊證、成績冊、秩序冊等復印件(須經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附后。所填內容必須核實清楚,準確無誤,一經上報,不得更改。
2.考生所在中學或單位須在表中照片連接處加蓋騎縫章。
3.“來源”為普通考生、專業(yè)隊。
4.“體育專項成績”只填符合報名條件的最高等級的最好成績,其中“比賽級別”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運動員等級”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二級。
5.“報考專項”一欄只能填一個專項(田賽、徑賽、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健美操、武術、射擊、定向越野、棒壘球、跳水、圍棋、跆拳道等),“子項(位置)”一欄填寫一項具體項目或具體位置(如:田徑中的 100米 ,游泳中的 100米 自由泳、排球中的一般隊員等)。
6.填寫該表的考生,須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jseea.cn)或江蘇招生網(www.jszs.net)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參加各高校高水平運動員的報名與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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