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zhuǎn)發(fā)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fā)〔2004〕65號)文件精神,為幫助被外地高校錄取的上海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本市開設了赴外地高校學習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項目,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F(xiàn)就2012-2013學年度上海生源地助學貸款集中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生本人入學前具有本市戶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外地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茖W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家庭經(jīng)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yè)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申請辦法
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于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9月6日期間登錄上海市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網(wǎng)站(http://www.loan.edu.sh.cn),進入生源地貸款網(wǎng)上預申請頁面,進行網(wǎng)上信息注冊,完成申請人個人及家庭信息以及申請貸款信息填寫。申請人注冊成功后持報名序號和申請材料于規(guī)定受理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生源地貸款正式申請手續(xù)。網(wǎng)上預申請前請認真閱讀“2012-2013學年度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須知”(見附件)。
三、集中受理時間
2012年8月9日(周四) 9:30-16:30
2012年8月23日(周四)9:30-16:30
2012年9月6日 (周四)9:30-16:30
四、集中受理地點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徐匯區(qū)冠生園路401號)【周邊交通路線: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線路,地鐵一號線(漕寶路站、上海南站站)、地鐵三號線(上海南站站)】
五、咨詢電話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學生資助部:64823579
附件:2012-2013學年度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須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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