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國家海洋局廈門三所: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58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新生資格復核工作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
(一)嚴格復核本專科、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證號學生復核力度。
采取比對錄取照片、復核檔案材料等多種措施,嚴防冒名頂替學生入學,對與在校生重姓名重身份證號(簡稱重名重號)的新生暫時不予注冊學籍,待涉及重名重號的相關學校查明情況后再予注冊。
(二)嚴格復核專升本、研究生新生的前置學歷。
在做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時,利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tǒng)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上查詢系統(tǒng)(http://www.chsi.com.cn)進行前置學歷的復核,前置學歷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三)嚴查無錄取數據的新生入學資格,不留遺留問題
2010年起,啟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數據報送系統(tǒng)”,省級招辦通過該系統(tǒng)報送所有本??聘呖间浫祿?,該系統(tǒng)與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平臺對接,各高校可即時查看錄取數據報送、審核、運行軌跡(具體操作見學信平臺)。各高校應充分利用好招生數據報送系統(tǒng),督促生源地省級招辦及時補報有關錄取數據,不留遺留問題。
(四)做好特殊類型新生學籍電子注冊、預科轉正工作
特殊類型的新生錄取數據仍由我廳報送。為不影響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正常進行,請具有以下特殊類型新生的高校于2010年9月30日前將特殊類型新生錄取花名冊(A3打印)、錄取數據(光盤刻錄;數據庫格式見學籍學歷管理平臺資料庫)及當年招生錄取花名冊報我廳學生工作處審核。
1、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我省2010年專升本新生錄取數據已在學籍學歷管理平臺公布,各高校應及時下載核對,并認真清查專升本前置學歷,對未取得??飘厴I(yè)資格的專升本新生,不予注冊學籍。2010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其前置學歷必須為我省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
2、五年制??七M入第四學年的學生;
3、港澳臺(華僑)的學生;
4、預科錄取,經預科階段學習達到轉入本科培養(yǎng)要求的學生:各有關高校應以預科生當年錄取信息為依據,嚴格核對預科生轉正資格,在學籍學歷管理平臺進行相應轉正操作并及時報送相應備案材料;
5、本碩連讀;
6、網絡教育:網絡教育專升本學生其前置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高校應在新生入學時,主動查驗由學生本人提供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結果打印單頁。凡無法從網上查詢其前置學歷的網絡教育專升本新生,應出具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認可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方可進行學籍注冊。
我廳將對各有關高校上報的特殊類別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進行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過。
二、進一步做好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仔細梳理在校生學籍信息
(一)如實標注各類在校生學籍狀態(tài),全面準確地填寫學年電子注冊信息。
學年電子注冊信息的完善性,是畢業(yè)生學歷證書即時電子注冊的必要條件。各高校應切實落實教學司〔2008〕21號文件要求,統(tǒng)籌協(xié)調相關部門,在網上按時、準確、全面地標注完整的在校生學年注冊信息,為畢業(yè)生學歷證書即時電子注冊打好基礎。
為保證學年電子注冊數據的實時、動態(tài),各高校應在日常學籍管理工作中及時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標注本校在校生的學籍信息異動情況,并將學籍異動文件抄送我廳學生工作處。
(二)全面梳理在校生學籍信息,嚴格核查在校生個人信息變更。
各高校應全面梳理本校在校生學籍信息,復核本校在校生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確屬報名信息有誤的,由新生所在高校聯(lián)系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核查校對,屬在校期間發(fā)生變更的,由所在高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進行初審。在校生個人信息變成申請應于學年電子注冊工作結束前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提交,同時以正式公函形式將本校在校生個人信息異動情況及有效合法性書面證明材料送我廳學生工作處復核。
(三)認真做好重名重身份證號清查工作,堅決清理冒名頂替的在校生。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核實普通高等學校重名重身份證號在校生學籍的通知》(教學司[2009]19號)的要求,下載清查名單,認真仔細清查,必要時應與有關高校聯(lián)系確認,根據清查結果在教育部學籍平臺及時標注,對在校生確屬冒名頂替的應及時予以清退,對確屬冒名頂替但已畢業(yè)的應及時追回所發(fā)放的學歷證書并報我廳學生工作處申請注銷。
(四)做好新設專業(yè)學生轉專業(yè)注冊。
按照《教育部關于公布同意設置的高等學校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相關本科新專業(yè)名單的通知》(教高〔2010〕7號)精神,新生或本科二年級在校生轉入文件所列140個新設置專業(yè)的,在學籍電子注冊時實時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進行轉專業(yè)操作,專業(yè)代碼和專業(yè)名稱按文件要求填寫。
三、強化工作職責,按時完成學籍、學年電子注冊及信息查詢
(一)根據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教學司〔2009〕12號)精神,各高校若變更平臺使用人,需將《中國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信息平臺用戶登記備案表》(見教學司〔2009〕12號文附件)報我廳學生工作處備案。
(二)學籍、學年電子注冊完成時間
各高等院校應把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作為年度常規(guī)性工作籌劃安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不斷總結經驗,切實做好每年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
根據工作安排,2010年普通本??茖W生錄取數據將分別于9月中旬、10月初登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研究生新生錄取數據已登錄上網。各高校應切實強化工作職責,招生、教務、紀檢監(jiān)察和院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嚴密程序,嚴格把關,對新生報到材料逐一查驗,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切實有效。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均要于10月底完成,??粕律鷮W籍電子注冊工作于11月底完成。
(三)做好學籍學歷政策宣傳工作,指導督促學生及時查詢本人學籍電子注冊信息。
各高校要做好學籍學歷信息注冊、查詢和相關政策宣傳,強調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是我國高等教育新生學籍注冊、在校生學年注冊、畢業(yè)生學歷證書注冊及相關查詢的唯一網站,使學生能夠明確了解合法的查詢途徑和方法。
福建省教育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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