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wǎng)5月23日訊 記者昨天從省招辦獲悉,在今年的高考中,黑龍江省將按招生院校提出的調檔要求,在招生院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以內投檔,而最終錄取結果將由招生院校決定。同時,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招生院校還將負責解釋工作。
記者從省招辦獲悉,今年的新生錄取工作仍將按“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體制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學校負責”就是由招生院校提出調檔要求,并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tǒng)考成績達到同批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yè)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同時,向被錄取的考生填發(fā)《錄取通知書》。
“招辦監(jiān)督”就是省招考辦按招生院校提出的調檔要求,在招生院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以內,按考生志愿順序、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院校所在錄取批次全省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上,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即投檔;并監(jiān)督招生院校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即錄檢。當省招考辦與招生院校的意見不一致時,省招考辦要尊重招生院校的意見,以招生院校的最后意見為準決定退檔及錄取名單。同時,省招考辦需打印各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名單,辦理備案錄取手續(xù),公布各招生院校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和錄取的考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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