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根據體育測試的需要,我院組織專家歷時兩個多月對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健美操、跆拳道、游泳、田徑等十個項目的測試細則進行了修訂。這些項目均為2010年教育部批準我省開設的招生項目,本次修訂主要是對項目測試標準進行了細化、客觀化,提高了可操作性,以確保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公平公正,為高校選拔出優(yōu)秀的高水平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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