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月28日電(記者沈汝發(fā))為提高資產利用率,發(fā)揮教育資源的最大效益,福建省教育廳日前下發(fā)通知,對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處置工作加以規(guī)范,被鑒定為D級危房的閑置校舍將予以拆除。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福建省部分縣(市、區(qū))處置中小學閑置校舍工作進度較慢,至今還有大部分閑置校舍未能按照規(guī)定及時處置,各級教育部門應對轄區(qū)內至今仍未處置的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進行全面排查、核實,分類梳理,制定相應的處置方案,盡快處理閑置校舍。
通知要求,各地處置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應注重考慮發(fā)揮資產效益,通過規(guī)定程序進行置換、變賣,以及調整用于鄉(xiāng)(鎮(zhèn))公益教育事業(yè)機構管理使用等方式,盤活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資產,保證教育資源得到最佳利用。
對無法按照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置的中小學閑置可用校舍,福建省教育廳要求,應交給村委會作為集體財產管理使用,用于農村社會公益事業(yè),并調整教育財務賬面資產,不再作為學校資產進行登記。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對建設年代已久、建筑結構簡易、并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為D級危房的閑置校舍,應在2009年3月15日前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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